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计算其月收入)

主管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涉及办理人群:

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取消证明名称:

原所在单位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离退休收入证明

证明取消后办理方式:

申请人提交其近半年工资银行流水记录作为相关凭证办理

来源:

市政府审改办关于第三批取消50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通知

公布时间:

2018-04-10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