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19〕145号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审批服务便民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我委制订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实施方案
附件2:落实国办8号文件任务分解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