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日期:2020-06-18 17: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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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回复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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