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有关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2-04-20 10:51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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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十五届〕第25号)《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6号)《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相关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对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的洗染业经营主体,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多证合一”模式申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与商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完成信息推送。申请人无需再到同级商务部门备案。

  二、洗染服务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应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规定,即“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噪声污染的服装干洗”。

  三、本公告实施之日起,商务部门不再现场受理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初次办理、变更、注销)事宜。

  四、本公告实施之日前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照《洗染业管理办法》完成备案的存续洗染业经营者数据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同步交换至商务部门。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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