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市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安全风险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18 11:15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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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境外企业和项目安全风险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增强忧患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安全工作。

  二、加强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单位要指导境外企业和项目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生命财产安全。要根据当地安全形势变化需要及当地疫情,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坚决防范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坚持就地防疫为主,减少国内外人员轮换和非必要员工外派;在保障境外企业运营和项目实施的同时,加强境外人员心理疏导,稳定人心。

  三、进一步完善境外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与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驻外使领馆报告。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在工作、生活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和人员,增强防护能力。

  四、及时注册使用“境外服务宝”。北京市涉外指挥部为最大程度维护我市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正式上线了“境外服务宝”小程序,可实现信息精准推送、境外安全提醒、一键求助等功能,请我市企业及时督促境外企业、项目的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境外服务宝”。(详见附件)

  五、落实突发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若境外企业和项目、人员发生了安全风险和疫情感染,应立即向驻项目所在地我国使领馆驻外经商机构报告(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www.mofcom.gov.cn/mofcom/shezhi.shtml),并向北京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备案(薛俊芳:010-55579386,袁渤010-55579388、李恩:010-55579389,电子邮箱:wjc@sw.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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