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管好用好三项资金 为“稳就业”保驾护航

日期:2020-09-29 16:3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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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减轻疫情对本市就业形势的影响,市财政切实发挥社会保险基金逆周期调节作用,充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出台多项援企稳岗政策,确保我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截至7月底,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及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已支出72.3亿元,政策惠及全市上万家企业、超40万人次,截至6月底,我市城镇调查失业率4.8%,城镇登记失业率1.36%,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

  一、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强化援企稳岗保基本生活政策支持

  加大援企稳岗补贴力度

  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困难程度不同,按不同比例返还企业上年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截至7月底,为4.2万家企业返还25.9亿元,惠及全市43.3万名参保职工;实施滞留湖北人员临时性岗位补贴,政策执行期间,为1.7万家企业发放临时性岗位补贴0.97亿元,惠及6.3万名因疫情管控滞留湖北无法返京参保职工;对实行以训稳岗的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根据组织职工参加培训人数,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截至7月底,已为1.8万家企业发放岗位补助3.86亿元,惠及全市25万名参保职工。

  继续做好重点群体精准帮扶

  强化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3.2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实现稳定就业;通过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助力全市35万人实现就业;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使6.3万名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帮扶群体实现在企业就业;通过城市公共服务岗位安置1.8万名远郊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在城六区实现就业。截至7月底,共拨付43.25亿元落实上述政策。

  发挥保基本生活功能作用

  按要求落实失业保险金和农民合同制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政策,其中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领金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退休年龄;落实失业补助金和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政策;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翻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7月底,全市领取失业金及农民合同制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人员累计7.4万人,领取价格临时补贴人员累计5.23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共发放相关支出7.27亿元。

  二、发挥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以训稳岗”等政策落实

  继续落实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训稳岗政策,通过给予培训补贴方式,鼓励企业提升职工技能素质,带动企业“造血”。

  落实市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新九条”措施,对本市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中小微企业给予以训稳岗培训补贴,支持本市享受社保费减免的企业组织职工参与线上线下技能提升培训;支持本市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快递等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培训补贴。截至7月底,已通过技能行动专项资金拨付各类技能培训相关补贴1.46亿元,培训18.9万人次。

  三、统筹用好中央下达就业专项资金,做好稳定就业工作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支持企业、高校、政府投资项目等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对2020年期间,与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通过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进一步扩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将湖北籍2020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截止7月底,已向全市7166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716.6万元,助力其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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