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乐”作为子女文化的哲学思考,首先在于“乐”是孩子成长的基调,人们把儿童少年称为祖国的花朵,把童年称为金色的童年,就是因为孩子的成长阶段天真烂漫,快乐是孩子成长的主旋律;其次,“乐”是孩子成长的文化背景。中国人总是能不断地找到让自己快乐的东西而让生命快乐。这种乐感文化塑造了中国人乐天知命的性格,也构成了子女文化“乐”的基调。“乐”其次表现在笑对成长中苦难的意志上。孩子的成长中有许许多多的困难,让成长的欢乐中带有暗淡的忧伤。在这种环境下,更需要微笑面对生活,把生活的痛苦化为欢乐。“乐”也体现了孩子成长过程中兴趣的挖掘和理想的寄托。从心理学的角度说,兴趣是个体对特定的事物、活动及人为对象所产生的积极的和带有倾向性、选择性的情绪。在情感的沉浸中,在成功的欢乐中,“乐”的育人内涵得到了鲜明的体现。
古人教子“七不责”
1、对众不责:在大庭广众之下,要给孩子以尊严。
2、愧悔不责:如果孩子已经感到后悔了,就不要责备孩子了。
3、暮夜不责: 孩子带着沮丧失落的情绪上床,要么夜不成寐,要么噩梦连连。
4、饮食不责:这个时候责备孩子,很容易导致孩子脾胃虚弱。
5、欢庆不责:人高兴时,经脉处于畅通的状态,如果孩子忽然被责备,经脉就会立马憋住,对孩子的身体伤害很大。
6、悲忧不责:孩子哭的时候不要责备他。
7、疾病不责:生病时候,孩子更需要父母的关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