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部队改制期间原部队官兵办理婚姻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改制期间,已退出现役但尚未落户的人员办理婚姻登记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原隶属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或现隶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北京市退出现役人员婚姻登记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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