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纸质版。未满十六周岁自愿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可就近选择任意一个增设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的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7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流程:
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即可办理,两个工作小时发放证件。
办理时限:
两个工作小时发放证件。
办理费用:
每证10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提示:1.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
2.本市户籍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在网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已在本市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且证件未制作完成,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点击查看:如何在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