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初次申领

  可以初次申领的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北京已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的外省市内地居民无需提交居住证明、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

  二、北京市卫健委确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已通过网上转递传输信息的,免于提交纸质版证明;

  三、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提交北京市卫健委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已通过网上转递传输信息的,免于提交纸质版证明;

  四、持有超过有效期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5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办理地点

  一、初次申领的准驾车型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请地点

  1、境外人员、未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和70周岁以上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在车辆管理所申请;

  2、内地居民和70周岁以下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到下列地点申请:

  (1)申请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在京南分所办理;

  (2)申请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在京丰、京南、京北分所办理;

  (3)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京南、京丰分所办理;

  (4)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三、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40元;

  四、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

  五、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不收费。

办理指南
驾驶证换领

  您的驾驶证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办理驾驶证换领业务:

  期满换证: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并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用户可以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代办。申请人换证后,还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已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的,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

  损毁换证: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持驾驶证因损毁无法辨认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换证。

  登记信息变化换证: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三十日内申请换证。

  达到规定年龄换证: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本市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除符合相关条件外还需要同时办理转入换证。

  外省市驾驶证换领本市驾驶证:持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或在本市居住,可以换领本市机动车驾驶证。

  提示:2020年11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情形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市民群众要按规定时限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对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需按规定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交管部门再予办理驾驶证换证。

  长期有效驾驶证不代表终身"免检",年满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每年向车管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超过一年未提交的根据相关规定将注销驾驶证。

  换证后,还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已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的,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

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除上述材料外

  期满换证还需要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还需要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

  登记信息变化换证还需要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凭证。

  外省市驾驶证换领本市驾驶证还需要提供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但属于申请人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除外。

办理地点

1.外交人员及属于姓名、国籍、证件变化的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境外人员可以在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分所办理;

2.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驾驶证换证服务点、邮政代办点、政务服务中心;

3.“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用户可以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代办。


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办理指南
驾驶证补领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表上无委托人签字的,可另行提交委托书;

  (二)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办理地点

  (一)外交人员及属于姓名、国籍、证件变化的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境外人员可以在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分所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驾驶证换证服务点、邮政代办点、4s店发牌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办理。

  (三)“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用户可以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代办。

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办理指南
调整准驾车型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符合相应年龄与身体条件,并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还需参加相应考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相应规定。

  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您如果持有本市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且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可以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您的机动车驾驶证还应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换证后,还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已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的,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

办理材料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三、申请人属于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四、机动车驾驶人相片5张。

  自愿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办理地点

  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

  一、境外人员、未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内地居民和70周岁以下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到下列地点申请:

  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京丰、京南、京北分所办理;

  2.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京南分所办理;

  3.申请增加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京南、京北分所办理;

  4.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京丰、京南、京北分所办理;

  5.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京南、京北分所办理;

  6.申请增加其他准驾车型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自愿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一、外交人员及属于姓名、国籍、证件变化的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境外人员可以在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分所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辆管理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车管服务站(受理驾驶证业务的)、邮政代办点、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

  一、外交人员及属于姓名、国籍、证件变化的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境外人员可以在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分所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辆管理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三、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以外的汽车类驾驶证的驾驶人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需按照初次申领。

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办理指南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