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指南—退费手续

日期:2018-11-21 17:27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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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到本人参保地社保所办理退费手续: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其家属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或相关材料;
  (二)劳动年龄内居民就业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符合其他退费条件的,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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