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办理材料
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注:1.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如有疑问,可拨打对外咨询监督电话010-12367。

申请条件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办理材料
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注:1.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如有疑问,可拨打对外咨询监督电话010-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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