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须知

日期:2022-05-02 13:44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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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22年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已经开始,如您的孩子选择在昌平区就读,为了不影响您的孩子正常入学,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请于5月5日起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选择昌平区,注册信息。已参加过2021年12月昌平区适龄儿童数据调查的家长,需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的提示,进行注册,导入需求调查信息。

  2.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自有房产,请确认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信息填写无误。已提交的信息不能修改,信息有误需撤销后重新注册,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三次。

  3.家长填报的信息将与公安系统比对验证,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未通过验证的,请先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并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无误请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近期变更过户口的需通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工验证(技术支持电话4008310001)。

  4.忘记平台登录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请于5月6日至5月20日,按照线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采集系统每日上午10:00开放后三天预约。

  6.非本市户籍儿童取得民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后,于6月4日至6月7日到民办学校报名。

  7.非本市户籍儿童取得公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后,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17:00再次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填报志愿,7月6日电脑派位。

昌平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2021年12月起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其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应自2021年12月起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2年5月31日)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21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单;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确认单,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北京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与实际居住申报入学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电子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同时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原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流程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流程


  联系方式

  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970881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地址: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

  各镇街审核期间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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