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供热设施都有哪些危害?

日期:2022-11-10 16:04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分享:
字号: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用户因拆改室内供热采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室内供热系统经过严格设计,个人私换私改供热设施等行为不仅会出现散热器不热、管道泄漏管道气塞安全问题,还可能破坏供热系统整体结构,造成供热系统热力失调、水力失调,轻则影响自家和楼内邻里的供热效果和供热质量,重则影响小区乃至整个供热系统的稳定和正常运行。供热系统中的水是经过化学处理后的专用水,称作软化水。为防止锅炉和供热系统结垢及爆管,水中添加了火碱、栲胶、磷酸钠等软化水处理药剂,绝不能饮用,这样的水即使洗菜、洗澡洗衣、拖地也会对人体和物品产生损害。因此,不可随便取用暖气水,更不可有私自更换更大的散热器,移改散热器位置,更改散热设施类型加装散热器数量等行为。因此,千万不可随便取用暖气水。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