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供热的退费额如何计算?
日期:2022-11-10 15:37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