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
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
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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